最近,又有不少公司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结果都是补税+罚款!我们今天就汇总给大家说说。 第一个案例是,深圳市某彩印厂2017年11月销售纸盒175000元,通过银行、微信收取款项,并进入该厂人员的私人账户,未申报纳税。最终被判处补缴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共计4.2万元,,并处于罚款2.1万元。 第二个案例是,广州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罚款42万元。
第三个案例是,南京某物业公司,通过私人的微信、支付宝收支公司经营款项,将企业收入进入私人账户。好在公司通过自查以及立案期间自行申报进行了补税,才减少了风险和损失。 上面三个案例,都属于藏匿收入,特殊之处在于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新兴的支付方式来实现的。企业频繁的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为藏匿收入提供了可能性,也逐渐成为了税局稽查收入的重点! 所以,很多单位都使用微信、支付宝来收付款,确实很便捷,但同时千万不要忽视其中的风险! 1、增值税上,可能导致无法抵扣和不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出现。
2、企业所得税上,可能会发生漏记收入的情况,以及可能会成本调增。如果企业员工以个人的微信、支付宝支付款项,当时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后期再想补凭证程序较繁琐,若没有取得合规的凭证,则所得税面临调增的风险。 3、公司管理上,采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在公司管理方面也存在风险。
另外,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笔趣阁 http://www.yuewqg.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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