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贸商网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官网截图 东方网记者薛宁薇4月26日报道:据“上海临港”微信公众号今日发布的消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企业研发创新机构专项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下称《认定管理办法》)已于25日正式印发。 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是制定《认定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认定管理办法》中写明的奖励额度最高为500万元,奖励对象为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授牌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研发创新机构。有效期为新片区设立之日起即2019年8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认定管理办法》,对首次认定为临港新片区企业研发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以下简称“首次认定奖励”),支持金额为50万元;如企业上一年度已经申报享受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研发类等支持专项,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有限支持或补差奖励。 对临港新片区企业研发创新中心晋档升级给予对应奖励(以下简称“晋档升级奖励”)。即新片区设立后,首次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研发机构等,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由市主管部门批准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如从市级晋档为国家级,奖励金额为晋档补差支持。 (文章来源:东方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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